English | 海商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信用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海商首页 - 网站信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海商网”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正常运作,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浙江省网站信用管理规范指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浙江海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信用管理制度》,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敬请所有会员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一、网上交易风险管理办法

(一)海商网网站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信息展示、交易平台。
(二)本公司通过发布 《“海商网”服务交易平台服务条款》,对收费会员资质进行审核,制订相关交易流程,选择国内安全性高,支付体系完整,稳定性、易用性和通用性好的第三方支付伙伴进行合作,共同推出“海商网”在线支付方式,推荐高信誉度的物流公司,推行网上巡检制度等手段尽量控制交易风险。
(三)本公司无法控制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方履行协议义务。此外,应当注意到,与外国国民、未成年人或以欺诈手段行事的人进行交易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客户自身应当具备分辨的能力。

二、会员准入和退出制度

(一)会员准入制度
1.凡要成为“海商网”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海商网)的会员,都应主动填写注册表格,填写内容必须为真实、完整、有效。
2.凡海商网的会员,必须遵守《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3.凡海商网会员,必须遵守《“海商网”服务交易平台服务条款》及“免责声明”。
4.凡海商网的会员,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5.凡海商网的会员,会员必须按照海商网相关规定发布信息。
6.凡收费会员,应按照要求出示营业执照等资料,以便海商网进行审核与登记。

(二)会员退出制度
1.凡海商网的会员,可以随时停止使用海商网的一切服务。
2.凡海商网的会员,可使用各种方式通知海商网停止服务,海商网对此予以确认。
3.凡海商网的会员,被投诉实行欺诈等违法活动,经核实,海商网有权取消该用户的一切服务。
4.凡海商网的会员,违规发布信息,经警告拒不改正,海商网可主动取消服务,并注销该会员资格,情节严重的,永久关闭账号。

三、投诉维权和售后服务制度

(一)浙江海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鄞州工商分局和鄞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建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由专人组成,对会员的投诉和维权事项进行解释、处理。
(二)网站客服人员负责投诉维权咨询日常受理工作,并交由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专人具体负责办理。
(三)对投诉举报信息的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廉洁高效原则。
(四)处理咨询信息时限为2个工作日,投诉维权信息时限为3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限,但最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五)受理人在对投诉举报信息处理完毕后,应及时通过电话、信函和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回复投诉举报人。
(六)受理人在对投诉举报信息处理完毕后,应分类汇总并建档备查,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分送相关负责人。
(七)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咨询和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八)碰到疑难投诉咨询,本公司具体经办人员无法圆满处理时,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并将情况向鄞州工商分局和鄞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报告,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处理。
(九)公司建立和逐步完善客户评价指标体系。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可根据交易过程以及结果的同一性,对交易双方作出评价,此评价作为积累客户信用的原始数据予以保存。在交易双方评价之外,本平台将根据现场考察和结合技术协会专家观点等因素等进行客观点评,点评意见和内容也将作为积累客户信用的原始数据予以保存,以增加客户选择的依据。
(十)对本公司自己出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搞好售后服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网站巡检制度

(一)公司设立网站巡检小组
巡检人员负责整个网站注册会员资料和会员发布信息的检查、审核、激活,确保网站注册会员资料和会员发布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二)巡检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会员的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会员的生产经营是否正常;会员帐号是否有效真实,帐号活跃度等。
2.会员的诚信记录。包括会员的信息发布及交易记录是否良好,会员的被投诉情况、评价情况。
3.会员的其他情况。包括会员商铺的更新情况,会员购买本网站的服务情况,会员的满意程度及建议等。

(三)信息审核和巡检工作
1.手工审核所有信息
海商网会员信息发布后,即可在网站前台显示,所有信息都进行手工审核,审订过程中发现注册资料中包含重发、滥发和乱码信息,有害、虚假、诽谤或中伤他人的内容,则直接予以删除;其它不规范的信息将被修改或审核不通过,审核不通过的信息无法在网站前台显示。一般情况下,收费会员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免费会员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2.巡检工作由相关主管全面负责
巡检周期为:当天全面检查,一周抽查一次,一月普查一次。巡检主管应统筹安排巡检人员,如巡检人员缺勤,则部门主管须及时安排其他人员巡检。节假日,须安排值班人员巡检会员信息。

(四)巡检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每天下班前全面检查当天注册的会员资料,并与浙江省认证网、信用宁波网等权威部门发布的企业注册信息相核实,如果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后才在网站前台显示,并做好营业执照网上标识,推进网上亮照经营;如果不够完善,及时告知会员补充完整;如果发现注册资料中包含重发、滥发和乱码信息,有害、虚假、诽谤或中伤他人的内容,则直接予以删除。
2.每天下班前全面检查当天会员在网站上发布的产品信息,如果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后才在网站前台显示;如果不够完善,及时告知会员补充完整;如果信息本身包含重发、滥发和乱码信息,有害、虚假、诽谤或中伤他人的内容,侵犯版权或知识产权,则直接予以删除。
3.根据信息发布的频率,一般30分钟检查一次会员发布的供求等商业信息。如果信息本身包含重发、滥发和乱码信息,有害、虚假、诽谤或中伤他人的内容,侵犯版权或知识产权,则直接予以删除。
4.网站上设置纠错举报联系方式,巡检人员每天查收相关邮件或接听相关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会员信息问题,小心求证,及时回复。

五、隐私权保护制度

(一)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本网站的会员资料和全部信息属于保密范围,本站采取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但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及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本站非经交易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出租或出售交易当事人名单、交易记录等涉及经营者商业秘密或者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数据。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除以个人名义申请的会员外,会员资格属于申请人所在单位所有,会员单位的会员帐号管理员在离职时,应当主动与原单位负责人办理会员资料交接,并办理好会员资料及密码的修改工作。
(四)会员应保持帐号的独立性,不可以将帐号与其他单位或其他人共享。
(五)本网站将不断采用新产品和新的加密技术,更加有效地保护涉及经营者商业秘密或者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数据资料信息的安全。
(六)对于会员泄漏他人信息而给受害人带来损失的,一经查实,受害人有权向其追讨相应的损失。情节严重的,交由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浙江海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十月



     英文版服务
     中文版服务
     海商城
     操作手册
公司简介
战略远景
公司价值观
发展历程
公司荣誉
商标及广告语
公司团队
组织机构
分支机构
联系电话:188-6868-5858 ,0574-8901 6003    传真:0574-2882 2992     邮箱:
客服热线:0574-2790 1060    邮箱:       
版权所有 ©2008 - 2022 中国海商网      返回首页 | 公司新闻 | 行业新闻 | 展会新闻      Site Map